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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6-07-11

各教学点:为进一步加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的校风、学风建设,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向社会展示我院(校)学生的风采,树立院(校)形象,表彰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以全面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院(校)决定在2006年度开展 “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2006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1.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2006年度专科毕业生。 2.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2006年度专科毕业生和开放教育试点2006年度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努力。 4.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有创新意识。 5.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社会实践及其他集体活动,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6.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文科、财经科不低于80分,理工科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优良以上(含)。 7.有违纪现象一律不得参评。 三、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实行总量控制,各教学点按照以下比例择优推荐人选: 1.优秀毕业生比例为本班学生的1%。 2.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表彰者,推选时不受上述名额限制。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各教学点依照上述评选条件进行初选,并向院(校)报送以下推荐材料: 1.2006年度优秀毕业生情况表(见附件1)。 2.2006年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 3.推荐人选的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集中实践环节成绩)。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并加盖公章。 4.推荐人选优秀事迹介绍(限2000字以内)及优秀事迹摘要(限500字以内,请参见附件3的要求及样例)。 5.推荐人选一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两张2寸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要贴在推荐表格上),照片背面请注明教学点名称及学生姓名。 6.推荐优秀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上述推荐材料请于9月30日前寄往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处学籍科。其中,第1项“2006年度优秀毕业生情况表”及第4项“优秀毕业生事迹介绍及摘要”,在寄送书面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稿。逾期上报,概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处学籍科 联 系 人:白薇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70号 邮政编码:750002 电 话:(0951)5065338 附件:1. 2006年度优秀毕业生情况表 2. 2006年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 2006年度优秀毕业生事迹摘要编写要求及样例 附件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二○○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