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落实学生食堂补贴 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 确保高效稳定的紧急通知》(宁财(教)发〔2008〕21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高职高专学生食堂补贴发放工作,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照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给我院划拨的专项资金,依据各系在校生人数,现将学生食堂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食堂补贴发放工作 1.补贴对象为全校在校的高职高专学生,即各系05、06、07级在校生(截至2008年3月统计数字)。 2.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助期为4个月(2008年3月至6月)。学院将按月进行发放补贴经费。 3.各系辅导员、班主任要按照学生处要求的发放表制表,并做好食堂补贴费发放工作,确保发放到学生手中。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费发放工作 1.补贴对象为全校在校的高职高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2.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助期为4个月(2008年3月至6月)。学院将按月进行发放补助费。 3.各系在贫困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受助学生并进行公示。各系辅导员、班主任要按照学生处要求的发放表制表,并做好补助费发放工作,确保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
三、各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学生食堂补贴发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费发放工作。确保将补助费按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费名额分配表 系 在校人数 受补助人数 每月下达资金(元) 机电工程系 1367 425 8500 经济管理系 612 190 3800 信息工程系 312 100 2000 文法系 414 128 2560 生物工程系 393 124 2480 动物科学系 108 33 660 总计 3206人 1000人 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