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伊始,学费的清缴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就在这看似平常的工作,有一件事却让计财处的老师们感动不已。
9月4日这天,经济管理系2012级会计电算化(1)班的徐欢同学到计财处准备交最后一年的学费,由于当时缴费的学生很多,老师将另一位同学多打印的POS机小票给徐欢签了字,误当做徐欢同学的缴费凭证。之后缴费票据与POS机小票金额不符,又退还本人450元。手续办完后,她却发现刷卡记录显示的银行卡号与自己的实际刷卡卡号不一致,随后,她两次去银行进行查询,发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支出的记录。于是徐欢先找到辅导员,把情况反应给老师。辅导员建议她去计财处重新核对。第二天徐欢同学来到计财处,询问老师昨日学费是否核实,并叙述了事情经过,还留下了自己的姓名、电话、班级,方便老师联系,并一再强调自己也是学财会专业的,应当具有财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计财处经过反复审核,最终确定徐欢的刷卡不成功,便及时联系徐欢,进行更正,并当面表扬了徐欢,认为她这种诚信的态度值得发扬、提倡。
在我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热潮中,作为一名阳光青年,能做到自律守纪,恪守诚信,就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好体现,我们希望全校师生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诚信融入到我们的学习中,共同创造诚信和谐的校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