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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30

各院系: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4〕1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评审程序,认真进行评审,各院系评审后要在本院系公示3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和周末)。

2.各院系国家助学金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2

3.各院系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秋、春季两学期发放,本学期按一档2200元、二档1650元、三档1100元三个档次发放。根据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一分配各院系国家助学金总金额和基准名额(各院系总金额=基准名额×1650元),各档次的资助人数,可以依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并结合各院系实际情况而定。

4.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不占用各院系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生每学期1650元。

5.如果学生手册中《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与本通知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二、报送要求

(一)时间:2024年10月18日16:00前

(二)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院系202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选公示》(见附件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5),交至学生管理服务科(电话0951-2135059,行政楼1B09室)。

其中,附件3由学生在学工系统上网络申请、经院系审批后自行打印,辅导员、院系签字盖章汇总,一人一份;附件4待院系审核结束后,可在学工系统中自动生成,需院系签章;附件5报送纸质材料时,只打印绿色字段,需盖院系章。

(2)电子材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5),发送至nxtczzzx@163.com,文件名“院系名称+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助学金各院系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下午16:00,申请学生应在院系评审、公示前于学工系统提交申请信息,学院完成审核,逾期视同放弃国家助学金申请资格

(3)2024年秋季学期在校的退役士兵全日制学生(在校时间已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除外)申请国家助学金,请参见《关于统计上报2024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信息的通知》(http://xsc.nxtc.edu.cn/info/1053/9649.htm)。截至院系报送时间(10月15日),符合条件的已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如未报送信息,视同为主动放弃本学期申请资格。

附件:

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2.《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金分配表》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宁夏职业技术学院×××院系202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选公示》

5.《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