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高等职业学院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及农林师范专业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宁教学〔2017〕144号)、《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村“两委”负责人学历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函〔2021〕190号)及《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上学期原建档立卡及农林师范专业、村两委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并公示,学生工作部复核,共有2026名学生符合减免学费申请条件,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971人,农林专业学生955人,非农林专业村两委学生100人,减免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学期2100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4月7日-4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部反映,电话:0951-2135059,地点:学生管理服务科办公室(1B09办公室)。
附件: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拟减免学费名单
学生工作部 学生科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