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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01

各院系:

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本学期按一等2200元、二等1100元两个等次发放。各院系在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参评人数可调整。参评一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已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和区外建档立卡户学生。

一、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以《学生手册》中《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程序执行。上报时,增加后补学生人数,以备替换;

2.参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表格等相关材料于11月10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服务科;

3.各项审批发放表格请从《学生手册》中扫二维码下载,并以打印版形式上报;

二、上报材料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说明》。

附表:国家助学金各院系分配表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日


附表:

202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资金分配表

 

下达资金

(万元)

工业工程学院

89.43

商学院

69.52

软件学院

79.09

艺术设计学院

54.78

生命科技学院

78.87

纺织与服装技术系

13.42

健康管理与社会服务系

52.14

4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