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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7-09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布置,结合学校《关于2021年暑期放假及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暑假期间学生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教育

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学校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暑假期间严禁出国及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开学前十五日(8月13日-28日)内所有学生不得出省,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省的,必须向院系提出申请、报备,返宁前三天需向辅导员上报详细返宁行程路线,严格执行当时疫情防控要求。

2.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2019级(秋季返校学生)、2020级学生坚持每天易班“健康打卡”,院系指定专人负责完成学生疫情信息汇总、报送工作,确保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

3.自觉遵守国家、各地区以及学校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假期尽量居家学习生活,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走亲访友,少串门、少聚餐;假期注意个人卫生,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就诊,发现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接触的,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学校报告,主动进行检测、隔离。

4.密切关注国家权威部门及主流媒体发布的疫情情况通报,掌握科学规范的防控知识,不恐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安全用电及防火安全教育。放假离校时,督促学生宿舍要断电、关窗、锁门;假期中,无论居家还是外出,都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必要的用电、防火安全防护技能。

2.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做到文明出行、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放假回家、假期外出、返校时均不乘坐私人、无牌、无证、超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防溺水安全教育。开展以预防溺水为主题的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将预防学生溺水的具体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反复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遇到他人溺水要向周围人主动呼救,量力而行,防止盲目下水施救,造成连带溺水事故。

4.饮食安全卫生教育。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不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变质食物,不食用街头摊贩出售的无安全质量保证的食品等,严防疾病发生。

5.防范人身侵害教育。假期中,注意自身安全,不参加不健康、不文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不进入非法营业性娱乐场所。学生外出时应向家长说明去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增强金融安全、网络安全意识。对陌生的网络游戏、直播、微信群、QQ群、贴吧等不接触不参与;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抵制各类“刷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三、落实学生管理要求

暑假期间应严格学生管理,有效避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全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1.学生放假前,各学院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履行学生离校登记手续,精准掌握每位学生在放假时的“去向”及到家情况,确保放假过程中学生“去向”真实可靠、可追溯,有案可查。

2.辅导员应提前将放假安排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家长掌握学生的离、返校行程,避免出现学生行踪不明现象,共同做好学生离、返校安全工作。

3.严格落实学生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加强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关注学生网上舆情动态,提高学生对网络舆情的识别能力,对错误言论不转发、不跟帖、不评论。

4.暑假期间,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秋季开学前,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学生工作部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