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28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寒假期间学生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教育

各院系要在放假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疫情防控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防疫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1.自觉遵守国家、各地区以及学校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严格按照执行。假期尽量居家学习生活,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走亲访友,不串门、不聚餐,尽量减少和外来人员接触,防止交叉感染;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2.外出时自觉佩戴口罩,配合防疫检查;乘车有序,保持距离;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省的,必须向院系提出申请、报备。返宁前三天需向辅导员上报详细返宁行程路线,返回后根据防疫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坚决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开学前十五日(2月13日-27日)内所有学生不得出省,有省外返宁情况的(含外省学生),需持有7日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返校。

3.假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消毒,居室勤通风,加强体育锻炼;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就诊,发现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接触的,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学校报告,主动进行隔离检测;如实报告辅导员并在每日“易班”健康打卡中体现。

4.疫情期间,关注国家权威部门及主流媒体发布的疫情情况,掌握科学规范的防控知识,不恐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开展安全教育

1.安全用电及防火安全教育。放假离校时,宿舍要断电、关窗、锁门;假期中,无论居家还是外出,都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必要的防护技能,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2.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文明出行、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放假回家、假期外出时均不乘坐私人、无牌、无证、超载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3.防溺水安全教育。假期中,不得自行或结伴到结冰封冻的水域游玩嬉戏,不在冰层行走,谨防冬季溺水。

4.饮食安全卫生教育。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不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变质食物,不食用街头摊贩出售的无安全质量保证的食品饮料等,严防疾病发生。

5.防范人身侵害教育。假期中,注意自身安全,不参加不健康、不文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不进入非法营业性娱乐场所。外出时应向家长说明去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对陌生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贴吧不接触不参与;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抵制各类“刷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各类“套路贷”,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

三、严格学生管理

1.精准掌握学生去向。学生放假前,各学院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履行学生离校登记手续,精准掌握每位学生在放假时的“去向”及到家情况,确保放假过程中学生“去向”真实可靠、可追溯,有案可查。

2.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及时部署,责任到人,实现学生疫情防控及安全教育全覆盖;同时,假期内继续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疫情信息报送制度,务必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学生有特殊情况的,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需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并妥善处置,为打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战,为春季学期顺利开学作出应有努力。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