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学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严格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发扬民主,自觉维护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发挥评优选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校学生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更高目标迈进。
二、评选条件、名额
各学院严格按照《2025版学生手册》中《宁夏职业技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宁夏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夏职业技术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进行评选、推荐。
三、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一)评选阶段:9月9日—9月20日 各班级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及民主评议、推荐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申报先进集体。学生在学工系统“奖学金”“荣誉称号”模块线上申请。 (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学年第二课堂成绩核算以“到梦空间”系统或参考学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附件1))
(二)审核推荐阶段:9月21日—9月30日,辅导员线上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各班级将推荐结果上报学院,由学院奖助学金工作小组确定推荐人选,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在本学院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及材料报学生工作部。
(三)审定公示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学生工作部对上报结果进行复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学院上报材料
1.提交班级年度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辅导员、学办主任签字、盖学工办公章。
2.提交各类评奖评优的学工系统导出学生《登记表》,填写推荐意见、辅导员签字,学院签署意见并盖公章,按照奖学金等级和荣誉称号类别排序,纸质一式两份。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登记表1份在上,各类评优《登记表》(一式两份)在下。
3.提交学院的评奖评优公示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学办主任、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公示名单排序应与学生《登记表》材料顺序保持一致,
4.先进班集体需附班级突出事迹材料,模板见附件3,格式为学校公文格式,提交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需登录学工系统“奖学金”“荣誉称号”模块进行相应项目申报,辅导员及学办主任进行审批。要确保评选学生与系统申报学生一致。电脑端: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学工管理-奖学金、荣誉称号模块申报;移动端:手机登录企业微信—工作台-学工应用-奖学金、荣誉称号模块申报;或手机登录今日校园APP-服务-奖学金、荣誉称号模块申报。
2.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本学院学生干部,包括各班班委和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各类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由主管部门负责分配,学院根据证明材料组织学生申报。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学院要准确把握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确保评选对象具有突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评选过程中,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切实保障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升评选结果的公信力。
(二)规范程序,严守纪律。各项评选工作须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名额分配须按规定比例核算(四舍五入取整),严禁突破限额,且不同等次奖学金名额不得相互占用。评选结果一经上报,一律不再接受补报或调整;对超额上报或未按程序规范评选的,学校将不予认定。
(三)强化引导,注重育人。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誉观。同时,要深入挖掘并广泛宣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切实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以评促建,推动我校优良校风、学风持续向好。
(四)按时报送,规范归档。各学院须对各类评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请于10月8日前,将经公示无异议且审核无误的材料分类汇总,并将电子版与纸质版(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学生管理服务科(1B09办公室)。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951-2135059,电子邮箱: 891005600@qq.com。
附件:1.关于印发《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登记表
3.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参考模板
学生工作部
2026年9月9日